对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灾区侦察工作的探讨
概述矿井发生事故后,灾区侦察工作是救灾指挥部制定合理正确的救灾方案的前提保证,也是为事故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的一项重要工作。《矿山救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中要求: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救护人员应当立即
做好战前检查,按事故类别整理好所需装备,做好救护准备,根据救援指挥部命令组织灾区侦察、制定救护方案、实施救护(《规程》
9.1.2.5
);救护侦察时,应探明事故类别、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位置,以及通风、瓦斯、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等情况。中队或以上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规程
》9.4.10
)。矿山救护工作者对如何做好灾区侦察工作都有各自的经验和体会,笔者根据《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在此粗浅地对灾区侦察工作谈谈自己的体会,与同行交流,不当地地方
,请予指正。
一、侦察前明确任务、严密组织、精心准备、合理分工
1、明确任务
处理事故仅
领队指挥员明确任务是远远不够的,让所有参与侦察的人员和待机小队每个战斗员都明确侦察任务的重点是什么是指挥员必须做到的工作,并应告知参与侦察人员安全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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