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照相关规定
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个人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进行检查
、校验。
3工作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工作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工作。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对多台配电箱(盘)并列进行检测或检测、修理
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
得触摸连接螺孔。
7带电设备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快速撤离
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该先
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检测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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