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与防水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钢管及其附件除锈、防腐宜在工厂集中进行。
2.除锈、防腐、防水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施工之前
,应学习材料使用说明书,了解材料性能,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规定防腐、防水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执行。
5.防腐、防水材料应当由
专业资质的企业生产,具备
合格证,经检验,确认合格之后
使用。6.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环境、使用的机具、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
佩戴劳保用品
。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7.易燃和有毒材料应分类别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由专人管理;严禁将材料混存或堆放在施工现场。
8.防腐、防水作业中,剩余的残渣、废液、边角料等,应当及时
清理、妥善处理,不允许随意
丢弃、掩埋或焚烧。
9.除锈、防腐、防水机具应完好,安装稳固,防
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当符合
本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之前
应检查、试运转
,确认正常。
10.搬运管材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从管垛上取管时,必须从上向下顺序进行,严禁由下方取管。
11.凡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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