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业危害
防治宣传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对员工开展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规范了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宣传教育
培训的对象与方式和要求。
公司管内劳动者须经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公司管内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同时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对自身职业健康安全及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必须明确岗位基本安全素质要求,定专业、定岗位实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岗位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大准铁路公司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公司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在公司的统一组织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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