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weng 发表于 2012-9-16 14:33 
已经去那里删除帖子了,希望看在初次的情节下,给予谅解。
谢谢了。
看到了,但还是按照规定执行。理由:
第一,除了论坛规定不允许转帖外,我帖子中明确指出“首发资料,严禁转帖!一经发现,必将严惩!”,双重提醒,很难排除您都没看到;
第二,与初犯不初犯无关,很多被处罚过的会员都是初犯,照样被处罚了,所以初犯同样处罚,要是多次违反那处罚就更重了;
第三,您虽然删掉那边的附件了,但我看到那边的版主已经审核,并给您评分,这说明什么?说明那边的版主已经下载,资料已经流失,您的转帖已经造成资料流失的后果,所以仍按规定执行!
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