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企业应当认真
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及严密的消防组织。
(一)电力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电力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权负责
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重要责任是: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安排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贯教育
工作;(3)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
(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并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
(6)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对本单位的火为事故,各级组织补救和保护好现场
,负责调查处理;
(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
“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如未执行有权利进行拒绝
验收。(二)电力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当配备
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装置、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力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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