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巡检
制度巡检时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的有效制度,规定如下:
一、在巡检中应遵循的有关规定
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个人
一起巡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应经考试合格之后
,由单位领导批准。
巡视高压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6—10kv
无遮拦不得小于
0.7米,有遮拦不得小于
0.4米。必须按设备巡视路线进行巡视,以防设备漏巡,巡视时,不得打开遮拦或进行任何工作。
进入高压室内巡视时,应随手将门关好,以防小动物进入室内。
巡检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的检查项目,周期和路线。
每次巡视后,应将查得的缺陷立即记入设备记录簿中,巡视者应对记录负完全责任,因巡检
不周所致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对发现重大缺陷或防止事故的发生
者,应给予奖励。
巡视无人值班变电所时,必须在变电所出入登记本上登记,离所时必须将门窗和灯关好。
二、变压器运转
期间巡检
项目1、检查电表的读数、电压、电流指示是否正常。
2、检查温度计指示是否正常。
3、检查引线和套管是否挂落杂物。
4、检查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
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
5、检查防爆隔膜、防爆筒是否完好。
6、检查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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