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式及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
1.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章程
“有关使用部份
”。2.作业前应该做好
如下工作:
2.1了解上班生产情况。
2.2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
2.3闭合电源前,各控制开关应处于零位。
3.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
3.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2发现机械有影响安全的故障。
3.3捆扎不适当。
3.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3.5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挥信号。
4.不得在吊重时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5.吊运重物时、吊重不准从人的上方经过。
6.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7.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
8.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
(小高度、短行程
),确认安全之后
才可运转
。9.运转中机械发生故障,应该先
放下重物再行检测、修理
。10.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当立即停止
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
11.在水上平台起吊物件时,一定
要先把龙门架锚定后方可进行。
12.龙门式(或梁式)在运转时要保持平行移动,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应当立即
停机调整,防止出轨。
13.作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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