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工程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沈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规定,坚持
"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建立值班制度,组织员工
进行防火知识学习及灭火技术训练。现场设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保管及火灾隐患的处理等工作。
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把消防保卫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经常进行教育,每日检查1次
,做到时间、人员落实。
施工现场必须按总平面图布置,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应根据工程情况,结构施工阶段,每
50m2
不少于2瓶,装修阶段每
30m2
不少于2瓶,现场消防栓周长每
120m
设一座消防栓、配水带、水枪,设立标志牌,主管径不小于
Φ75mm
,出水口不小于
Φ65mm
。设消防泵房,
24小时有人值班,各楼竖管每隔一层设一出水口,配套齐全。
保卫人员担负警卫、防火检查、夜间巡逻等任务,值班领导坚持岗位,并认真做好
当天详情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现场要有明显防火标志,要害部位,如木工加工处、库房、配电箱等各配备
2个灭火器,消火栓安装指示灯。
重点部位(仓库、油漆库、易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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