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货物运输及安全环保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所以进出入厂区、并在厂区通行的车辆
二、管理内容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均应当遵守
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进出大门应当主动
接受门卫查验。临时车辆经过同意后
方可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厂区
3、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要严格执行
物质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须凭填写完整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二)车辆在行驶
1、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20公里/小时2、严禁在厂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喝酒后
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特种车辆除外)
(三)车辆停放
1、车辆进入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照该区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驶入装卸区
2、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当保持
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四)货物装卸
1、装卸过程当中
,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
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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