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技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
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
过3000
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万元,从业人
数不超过
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
带来的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技巧的知识,欢迎阅读。
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
〕34号)规定,自
2014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核定征收企业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
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
〕69号)第八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
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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