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存货清查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
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
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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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存货清查会计处理
【准则原文】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
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
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解读】本条是关于存货清查会计处理的规定。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
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
专门方法。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
计量误差、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赃、盗窃
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
应填写存货盘点报告
(如实存账存对比表
),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
序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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