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蒙医医院
关于药品、医疗器械
安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药品使用和管理。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按照
西乌旗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
《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房的标准》逐一自查,逐一对照,自查小组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机构、人员与制度:
我院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
药械科负责人、药房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购员组成,明确各级人员和机构的职责。同时,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
规章制度作为保障
,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了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督指导小组等。
我院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
2013
年抗菌药物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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