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及工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科学规范的组织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依据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工程开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理
“工程开工报告表
”并到施工技术科备案,列入公司的生产管理;未经办理
“工程开工报告表
”手续就开工的工程,责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处
3250元
以下罚款。不补办手续的,按黑包工程论处。
工程竣工后
30日内必须协调办理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资料报施工技术科备案,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违者罚款
3250元
。二、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之前
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工程开工一十五日内报施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审核,逾期未报审的罚项目部
200.
元。科室
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写出审核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要求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科指导。编制时,应就工期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及组织形式等问题,做好沟通。如需外调,项目部应该积极主动配合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先由各专业科室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进行签字
通过,技术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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