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工作的需要,统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标记和加强钢印的使用管理,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述情况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产品的监督检验。
钢材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用钢产品认证。
锅炉压力容器修理单位的资格认可。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监督检验。
在用气瓶的检验钢印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第三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以下简称钢印)的单位都有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则。
第二章钢印的种类和式样
第四条钢印的种类及式样如下: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钢印为:
该钢印授予以下单位:
(1)进行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进行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3)进行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4)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附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5)进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订可钢印为:
和该钢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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