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动火作业安全对策措施
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所需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带病使用。
2、需动火作业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与正在生产的系统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如加上盲板或断开等,并清洗置换合格,符合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3、动火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应清理干净。动火作业的物件上若沾染有易燃易爆物质,在动火前应将其清除干净,清除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铜玻合金或不锈钢制作的工器具,严禁用铁器工具敲打,以免产生火花。
4、使用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溶解乙炔气瓶、氧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两瓶之间应当保持
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与动火作业点明火处均应当保持
10m以上的距离。
5、如需要进入设备容器内或需要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除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同时办理进塔入罐安全许可证或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6、加强特殊作业环境下动火作业的监控。如高处动火作业应清除地面上的易燃易爆物质,并采取围档及接火盘防止火花飞溅和火花溅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动火地点地面上应当设置
专职的看火人员。如遇有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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