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合同
()海运计字第
号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
,××××(
简称甲方
)向省交通厅海运局
(简称乙方
),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
,特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
,互相制约
,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
(船舶吊货设备
),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
,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
,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
,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
(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
).装船作业时间
,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
.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
,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
,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
.费用由方负担.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
.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0.250元
,在装卸货过程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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