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管理制度
,在队长的带领下
,对本队经营所管辖范围以内
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负责本队所领用材料、小型设备、配件的质量监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及时
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组织并落实好
事故处理的材料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监督检查作业人员的
“三大规程
”执行情况,查处
“三违”现象,落实《煤矿员工
安全手册》相关内容。
(五)按时参加矿、队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
。(六)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的情况
,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
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规违章指挥
。(七)协助做好本队的包保班组建设工作,对
“一班三检
”、“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
(八)强抓
全队成本核算,合理安排人员、工时合理利用、降低材料消耗、增产节约和修旧利废等方法条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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