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型
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可根据国标
GBJ58
-83《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选型,见表
2-45。表2-45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型
21区22区23区电机固定安装
防溅式(
IPX4
型)①封闭式(IP5X
型)防滴式(IPX1
型)②移动式和携带式
封闭式(
IP5X
型)封闭式(
IP5X
型)电器和仪表
固定安装
充油型、防水型(
IPX6
型)、防尘型(
IPX6
型)、保护型(
IP4X
型)③开启型(
IP2X
型)移动式和携带式
防水型(
IPX6
型)防尘型(
IP6X
型)保护型(
IP4X
型)照明灯具
固定安装
保护型防尘型⑤开启型移动式和携带式
④防尘型保护型配电装置
防尘型保护型接线盒注:①21区内,IPX4
型电机正常运转
时有时有火花的部件(如滑环),应装在全封闭的罩内。
②23区内,不应采用正常运转
时有火花的
IPX1
型电机(如带滑环的电机),最低应选用
IPX4
型。③21区内,固定的电器和仪表,在正常运转
下有火花时,不宜选用
IP4X
型。④照明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金属网保护。
⑤22区火灾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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