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快速
、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蒲江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群众,指导、组织群众防护、撤离,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后果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专家援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担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
遵守本预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按照《蒲江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
,组建县危险化学
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也称前线指挥部)。
指挥长:县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质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建设局局长、交通局局长、经济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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