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车工操作章程
1、在工作之前
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
修理。工件和刀具要固定牢固,在床面上不准堆放工量具及其他物品。
2、卡盘、花盘必须要有
保险装置,在使用之前
要扳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
3、在机床运转过程当中
不准用手清除切削。
4、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5、在加工长零件时要用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长料从主轴后伸出的长度不得超过
200毫米并应加上醒目标志。当长料伸出长度超出
200毫米时应装上支架。
6、在工件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
7、在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砂布。
8、在加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心零件时,要平衡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再变为需要的转速。
9、在高速切屑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以防切屑伤眼。
10、在加工钢件应当注意
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
11、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并
把刀架移到安全处,在校正后要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
12、下班时应当切断
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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