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转
与维护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氢冷发电机的冷却介质由氢气换为空气
,或由空气换为氢气的操作
,应按专门的置换规程进行。在置换过程当中
,应当注意
取样与化验工作的正确性
,防止误判断。
(2)发电机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
,在运转中应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发电机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应不低于
6%,含氧量不应超过
2%;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
,气体含氢量不低于
995%,
含氧量不应超过
0.5%
。如果达不到标准
,应当立即
进行处理
,直到合格为止。
(3)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置
(如压力调整器等
)应当定期
进行检测、修理
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转
,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值班室内应设有带报警的压力调整器液位监测仪表。压力
调整器发生故障时
,应当立即停止
电解槽运转
。(4)氢冷发电机的轴封应严密
,当机内充满氢气时
,轴封油不准中断
,油压应大于氢压
,以防空气进入发电机外壳内或氢气充满汽轮机的油系统中而引起爆炸。主油箱上的排烟机应当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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