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东大巷吊挂照明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保证
井下东大巷吊挂照明灯施工时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
07年2月19日、20日的7:00至13:00。二、施工地点:东二平车场至一采石门门口
三、施工任务:吊挂照明灯
四、项目负责人:王溪增
五、施工负责人:翟振宁、崔峰山
六、参加施工人员:岳增会、牛贵平、陈涛、王现明、李元忠
七、安全监护人:岳增会
八、安全技术措施:
1、开工之前
首先传达措施并进行签字
,未参加学习和签字的人员禁止参加本项工作。
2、开工之前
由班长布置施工任务并检查所用工具、材料、配件等齐全与否
完好。在进入现场前检查巷道顶板情况是否安全,若顶板破碎,必须先处理后施工。
3、在施工地段的两头挂警示牌,防止车辆进入施工地点。
4、严格执行停电三保险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失爆。
5、使用梯子蹬高施工时,要有专人扶梯子并负责监护。
6、施工之前
,先将施工地点架线的分区开关和照明开关停电、挂牌,并派专人站岗。
7、挂灯横线缺钩子的地方,用电钻打眼,使用膨胀螺丝。
8、使用电钻时,用两块
5吨电瓶车电源串联连接,得到
180伏直流电源,用插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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