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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统一的规定标准。
二、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严防发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及噪声的污染事故。
1、固体废物:主要是矸石、炉渣、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排
矸场,煤矸石运至排
矸场堆放平整,每3-5米覆盖0.5-1米厚的黄土,防止自燃,炉渣、生活垃圾分别卫生填埋。
2、废水:矿井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
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除消防洒水复用后多余的水达标排放。
3、噪声:工业场地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房、筛分车间、主井皮带等场所内,其消声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正常运行。
4、废气:主要来自工业厂区锅炉房内,锅炉运行前必须先开除尘泵,待水循环正常后方可起火,根据煤质情况,每班将定量高效脱硫剂均匀撒入煤中,保证废气的达标排放。
三、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事先向公司环保办申请,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等有关事宜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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