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公司关于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
第1条按照《关于自然灾害的安全预防措施》的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过程当中
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
第2条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安排
和要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根据施工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等的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演预练。
第3条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员和临时设施、设备、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台风: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泥石流、山体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员受到冲击或掩埋,也可导致临建、临时设
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第4条应急组织:应明确启动《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权限。明确实施《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过程当中
的处理、决策、指挥等相关人员及其责、权,明确现场救援人员的构成及其分工。
第5条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安排
和要求和实际需要和可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应急设备、物资,并委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
项目经理部的所有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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