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022年3月1日
目 录一、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
二、监控系统值班制度8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9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转管理制度11
五、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2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 张殿福
副组长: 段井友 贺 军
成 员: 孔繁武 萧洪波 孙兴国
马驰明 朱宝荣 赵文学
宋玉国 张仁杰 张秀贵
王世新 田大勇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二、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转。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当符合AQ2022-05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 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照相关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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