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外因火灾防治
一、爆破引发火灾防治措施
1、隧道内、外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严禁使用运输车辆运输爆炸材料。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
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当直接
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进出隧道。
3、爆破工作只能由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的爆破人员担任。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
2011
)的有关规定。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
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在隧道内试用。
6、井下爆破作业,必须要使用
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高瓦斯隧道,必须要使用
安全等级
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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