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灾安全事故隐患及防治措施
一、矿井火灾的基本知识
1、矿井火灾: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如地面井口房,通风机房失火或井下胶带着火、煤炭自燃等都是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火灾。
井下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煤炭资源的损失、工程和设备的破坏,导致生产中断,而且更严重的是会直接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据统计,全国煤矿矿井火灾事故以死亡计算,火灾占1.52%,排在各类灾害最后,但在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中,以死亡数计算,火灾事故却占3.72%,仅次于顶板、瓦斯、水害之后,位居第四。
2、井下火灾的发生条件:必须具备可燃物、引火源和燃烧所需要的空气等三个条件。
火灾发生三条件,氧气、可燃物、火源;若要火灾不发生,控制火源是关键
3、矿井火灾的成因分类
由于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称外因火灾;
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称内因火灾。
4、矿井火灾的特点及危害
(1)井下火灾发生在有限的空间内,尤其是煤炭的自燃往往发生在采空区或煤柱里,燃烧过程缓慢,没有较大的火焰,外部征兆不明显,难以觉察。火灾延续时间长,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灭火工作困难,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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