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灯超市管理制度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积极服从灯房人员管理。灯房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如果发现吸烟者,罚款1250元/人次,随地吐痰者罚款200元/人次。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号拿灯,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凡发现损坏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所有的人员进入灯房领用矿灯、自救器时,必须换上工作服,不换工作服者,禁止进入灯房。灯房进口处严禁将矿灯、自救器带出灯房。出口只能一人一灯一自救器,不得缺项。进出灯房时,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2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当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沾有煤灰、水泥浆等,要及时进行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果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250元的罚款。
六、上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上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原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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