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安全员真正
“管事”《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规定:
“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活动,发挥员工
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为此,我国各国有煤矿均建立了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各矿工会也建立了群众安全监督网,在基层各个班组配置了安全监督网员,各矿团委也相应建立了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在基层各个班组配置了安全监督岗员,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全方位
24小时不间断监控。按理,这一措施对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据调查,很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岗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拿钱不管事
”成为普遍
现象笔者在某煤矿了解到,该矿工会、团委分别在
12区队建立了群众安全监督分网(岗),共有安全网员
112名,青安岗员
95名,平均每个班组有
1.43
个安全网员和
1.21
个青安岗员。为了确保安全网员和青安岗员的职责在现场充分发挥作用,该矿工会、团委分别明确了安全网员和青安岗员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安全网员和青安岗员有权利和义务督促和查处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检举和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督促班组长搞好工程质量、确保当班不发生安全事故。为了调动他们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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