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通风、置换或清洗
1.设备、管道先降温、降压后,切断与外界相连接阀门,然后打开受限空间(容器或管道)与大气相连的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连的设施,使之与大气相连通,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根据受限空间使用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置换,或用水对容器进行清洗;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
19.5
~21%(体积百分数),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当符合
GBZ2.1-2007的有关规定
;(3)、可燃气体或蒸汽: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
≥10%
时,其被测浓度应
≤1.0%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
≥4%时,其被测浓度应
≤0.5%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
4%时,其被测浓度应
≤0.2%
。二、安全隔绝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管道隔绝可采用拆除一段管道或在管道的法兰连接处插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不能只是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