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操作章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章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操作章程是对员工操作要领提出的基本规则,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第二条:为了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企业财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章程。
第二章 操作章程的学习贯彻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有覆盖本单位所有工种的操作章程,经常组织员工以多种形式进行学习贯彻操作章程。
第四条:基层区科管技人员应至少每季度对本单位所有员工进行1次操作章程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担负多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相应多工种操作章程的学习和考试。
第五条:员工季度操作章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时不得上岗作业,并进行补考,补考复课期间按无资假对待,但不应超过三天。补考成绩仍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员工考试试卷应装订成册,把试题和员工考试成绩登统表附在试卷册上面,考试试卷要建档并保存四个季度,以备查询和检查。
第七条:新工上岗之前要学习和掌握本岗位的操作章程并进行考试,操作章程考试合格(对本工种操作章程基本掌握)者方可上岗作业。
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不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