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检查制度
一、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部责任。
二、 矿纪委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负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三、办公室负责对全矿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加强特殊工种持证培训工作,保证在岗的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井下电钳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同时对应当获得培训和取得证照的员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矿井井下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持续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
五、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检查是组织员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改善员工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的安全检查可以为企业由人治向法治、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移。矿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应当定期进行2mdash;4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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