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精神及黑建监字
[2004
]第15号文件要求,为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使广大住宅用户安居乐业,经与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代表充分探讨
征求意见,结合实际试
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活动。
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应在开工之前
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签订,并
在施工现场向社会公布
,在施工
过程当中监督落实
。2022
年在建工程均要进行补签。
二、凡是存在质量通病的住宅工程,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质量奖项。
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参建各方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的情况及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以作为诚信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内容由质监站根据每年投诉及监督情况总确定。
五、鼓励参建各方企业标准的形式制定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措施。
摘自牡建政发
[2004
]73号关于刊载印发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
第一条为了落实
“以人为本”的工程建设方针,使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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