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具备新能源车辆运营租赁资格,乙方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甲方承租车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车辆
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租赁方案
2。1乙方选择 租赁方案,押金为: 元/台,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车辆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保证金到账后本合同生效。
2。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车辆的市场指导价格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192500元)/辆。
2。3甲乙双方特别约定,若选择三年期,则乙方所承租车辆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行驶达30000公里。如承租方未在约定日期前行驶30000公里,则不享受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租金减免,即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继续按照2200元/月收取。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3。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新能源汽车,租金为
元/辆/月,台数为:
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合计每月租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