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水政办〔
2017
〕67号 关于印发水磨沟区
“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委、局、办:
《水磨沟区
“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12月6日 水磨沟区
“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提出的督办要求,加快推进首府
“天变蓝”工程,坚决打好治污、减煤、降尘、增电、改气
“组合拳”,持续开展
“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巩固
“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打好
“三大攻坚战
”的意见》(乌党办发〔
2017
〕119号)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
“天变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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