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技术操作章程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要爱护仪器仪表,经常检查和更换药品,药品颗粒以
3--5mm
为宜,仪器有故障时要及时上交处理。
3、严格执行巡检
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井下所有检查地点每班必须检查两次,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交接班时要向下一班瓦检员交清井下通风,瓦斯等情况,异常情况要特别交待并汇报值班矿长,并认真仔细填写
日报和台帐。
4、仪器取样范围在巷道风流中距顶、底、帮各
200mm
的范围以内
。巷道高冒区内做为临时检查,检查沼气时在巷道顶部吸取气样,检查一氧化碳在巷道中部吸取气样,检查
CO2时在巷道底部吸取气样。
5、测定浓度,先测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然后取下
CO2日吸收管
后再捏放气球
5-6次,测出
CO2和瓦斯的混合浓度,由混合浓度值减去瓦斯浓度值,再乘以校正系数,即为
CO2的浓度。
6、检查空巷或停风地点必须二人同巡检
,二人应当保持
3-5米距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界限时,要快速
撤出,并在巷道入、出口增设醒目的栅栏、警标,并立即汇报矿值班负责人。
7、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发现有停风点,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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