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防汛及排洪工作。
第二章水位控制安全管理
第三条尾矿库的排水井、排水管、排水洞必须保持完好,防止淤堵,并经常检查和维修,以保证排洪、排水设施运转
工况正常。
第四条在日常尾矿库运转
和汛期应当严格
控制尾矿库水位。
第五条在满足澄清水不混蚀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区水位。
第六条当回水与坝体安全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第七条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第三章汛期安全防范
第八条汛期每班必须了解雨情,掌握本地区气象资料。并认真进行水位观测。
第九条尽早调整库内尾矿澄清水水位,使排水塔堵板顶面和库区水面高度保持在
0.4-0.5m
。第十条检查配备的防洪物品,如编织袋、土工布等。
第十一条
检查配备的筑坝机械,完善坝面照明和通讯设施。
第十二条
坝顶、坝坡及坝两肩每班必须检查,了解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第十三条
汛期前(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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