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巷管理制度
一、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及现场施工关,做到有掘必透,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
三、矿井生产过程当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盲巷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2、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3、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范围以内都必须切断通往盲巷内的所有管线、轨道、电源,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
4、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5m的支护完好、四周围岩坚固的地方,其质量标准应当符合《规程》规定。
5、封闭的盲巷恢复通风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排放当中的瓦斯。
五、盲巷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牌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其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办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不足及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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