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员工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明确开支标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员工差旅费管理,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因工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受领导派遣或为完成工作任务,暂离工作场所赴国内异地完成指定的工作事项或任务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院部在岗员工(含返聘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内异地临时性出差,以及员工赴院在建项目工地连续工作不超过院部现场设代补助标准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附表一)。院各独立核算单位(分支机构及设计分院)员工出差申请单须经所在单位领导签批,费用计入各单位;费用由项目承担的则同时须项目经理(或设总)加签;费用由院承担的,
3人以下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领导签批或加签,
4人(含4人)以上者还需主管院领导加签。若主管院领导外出,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请示后代签,报销时须经院领导补签。无出差申请单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五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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