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砂、石膏、水泥、砖等原材料,必须检验合格之后
才能使用。
2、砂浆配合比必须是重量比,并且需有检验报告
。3、砖石工程必须严格按照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2022-05
02施工。要求设皮数杆砌筑,干砖不得上墙,粘土砖含水率宜为
10%-15%
,灰砂砖和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
8%~12%
;做到组砌方法正确,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碎砖不能集中使用,墙体不能有二皮以上的同缝和通缝。
4、在抗震设防地区,应按《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
JGJ/T13-94
施工,钢筋砼构造柱周边砌体必须大马牙槎,马牙高度
240~300
,宽度60,先退后进,对用标准砖尺寸砌
筑的墙体,可采用退四皮再进四皮的方法砌筑,(有利于拉结筋设置)。与构造柱(包括框架、墙)连接的墙拉接筋,应从板面第二线砖开始安设,然后每高
500埋一组,伸进构造柱主筋内不小于
200mm
,埋置在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0mm
;设马牙槎的墙体砌筑时,马牙的正面(墙面)和马牙侧面都要吊垂直度,以保证马牙槎进出一致和构造柱钢筋的位置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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