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炮处理的处理方法
1处理盲炮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当立即
报告并快速进行处理
。若不能快速进行处理
,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对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当由
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以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2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3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
0.3m
。对于浅眼药壶法
,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
0.5m
。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
20cm
的填塞物;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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