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派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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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bs.pinggu.org/thread-13198-1-1.html&page=5
自己去看,作为报酬,提交一份笔记。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30 15:04:59编辑过]
简单地说:
制度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已有百年的历史。一般来说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形成时期,以凡勃伦、康芒斯等为主要代表;第二阶段为过渡时期,以艾尔斯、贝尔、米恩斯、加尔布雷思等为主要代表;第三阶段为发展时期,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为主要代表。[1]事实上,前两个阶段的制度经济理论属于旧制度经济学,第三个阶段的制度经济理论属于新制度经济学,另外马克思也有其独特的制度经济理论。
[1] 龚唯平:《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学术研究》200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