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保证公司内危险部位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项规定。
2主题内容
规定了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动火作业流程和基本安全要求。
3范围3.1适用于公司范围以内所有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2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由负责该项目的公司责任部门负责)。
4定义4.1禁火区:
4.1.1一级禁火区:涂装车间所有区域、油库、油漆库、气体库、气站、物料仓库、临时危险品库、各厂房临时堆放油品和易燃易爆品处、配电房、空压房。
4.1.2二级禁火区:各办公室、各厂房高空(离地2M以上)作业区。
4.2禁火区内及其周围10m范围以内禁止电焊、气割、打磨等动
火作业。
5控制方法
5.1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要在禁火区实施动火的,必须首先通知公司消防专干,开具《动火作业工作票》(见附件2),并按《禁火区动火作业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作业。
5.2 《动火作业工作票》审批流程:
5.2.1 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审批流程:
申请人rarr;部门负责人审核rarr;消防专干审核
rarr;安全委员会执行主任审批
5.2.2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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