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停止运转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目的
富源县大河镇扒弓煤矿设计生产力6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86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现开采煤层经鉴定为高瓦斯煤层,煤尘具备爆炸性;矿井现安装KJ90监测监控系统一套,为了进一步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一旦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测、修理等原因造成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转,能够快速进行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二.编制依据
本安全技术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编制。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强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进行恢复运转,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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