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监管机构,各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审窗口单位,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市支行,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水务集团,各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
[2010]126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缴存、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现将《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安措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措费的缴存、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经费的专项投入和安全设施的有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施工相关企业为主体,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载体,以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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