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1新员工上岗之前
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0学时。1.2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劳动政工部负责,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及情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1.3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职业安全健康情况
和规章管理制度
,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1.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
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保用品
(用具)的性能及正确合理使用
方法等项内容。
1.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殊工种教育
2.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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