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项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2、工程项目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快速
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向上级领导
主管部门报告。如不能赶往事故现场,应委派相关人员代替处理。
3、交叉施工的工程项目,在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情况下,各自上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1)事故的发生
的单位工程名称、时间、地点;
2)事故简单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的发生
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5、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责任事
故,工程项目部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应部门备案,并协助调查。
6、轻伤事故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
,调查处理结果
48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7、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后,工程项目部应当立即
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小组
进行调查,并积极主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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