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1kv不小于4m,1~10kv
不小于6m,35~110kv
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
≥4.0m
与机动车道
≥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
≥2m。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
1kv以下为6m,10kv
以下为7m。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牌。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
10kv
应大于95cm
,35kv
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
10kv
应大于30cm
,35kv
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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