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1、机构设立:
省指挥部
——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逐级设立安全管理(监理)机构。
2、省指挥部和总监办职责:
省指挥部负责对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监管。其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时转发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根据工程进度
和季节性施工特点即时安排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审查投标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与参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依据法规和合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力争
理解与支持,协助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
5)监督、保障安全生产费的正常使用和支付,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
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驻地办职责:
驻地监理办负责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全方位、全工序、全程、全员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驻地办主要负责人对所管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全权负责
。驻地办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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